1、咨詢接待導訴及調解工作。當事人的接待、咨詢等
2、收件、審查、受理案件。對案件進行收件及初審;案件登記;案件受理情況等。負責仲裁院立案庭交辦的其它案件。
3、通知被申請人應訴,送達受理通知書、開庭通知書及應訴材料、結案、檔案查詢等;
4、庭審輔助工作。包含庭前包括核對當事人身份,證據交換、仲裁員釋明的內容等;庭審記錄工作、結案后輔助工作、草擬相關文書、收案后通知及送達工作等;
5、立案審批、受理送達、立案排庭等數據錄入
任職要求:
1、統招大專及以上學歷,法學、法律事務相關專業,熟練掌握辦公軟件。
2、工作態度端正,服從工作調配,接受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事項,工作細致認真作風嚴謹,保密性強,能按時完成單位安排的工作。
薪資待遇:
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應發為轉正薪資的80%;轉正應發工資3400元,入職購買社保,轉正購買公積金。有四節福利(春節、端午、中秋)、年終獎
職位福利:五險一金、帶薪年假、周末雙休、加班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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