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關于做好基層事業單位訂單培養計劃人員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辦〔2017〕174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定向榮昌的小學全科教師、學前教育公費師范生和榮昌籍的公費師范生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擬招聘人數共58名,崗位詳見《崗位一覽表》(附件1)。
(一)2019年應屆畢業農村小學全科教師定向榮昌區49人;
(二)2019年應屆畢業學前教育公費師范生定向榮昌區8人。
(三)2019年應屆畢業榮昌籍教育部直屬院校公費師范生1名。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6.具備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二)以下人員不納入本次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本區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鄉鎮教育(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未滿服務期限或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師范(醫學)生;尚未建立人事關系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體檢或考察的擬聘用人員;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人員與現工作單位(崗位)有最低服務期限約定或最低服務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報考相關限定的,從其規定。
正在全日制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非2019年應屆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2019年應屆畢業生,須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學位)證書、資格證書。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的人員,其學歷(學位)須在報名開始之前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三)年齡計算有關事項
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如“35周歲及以下”指未滿36歲,即1983年8月18日及以后出生,依次類推。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2019年8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二)報名地點。
榮昌區教育委員會人事科(榮昌區昌元街道寶城路1段196號),咨詢電話:023-46773691;
(三)報名要求及資格審查。
1.定向榮昌區的2019年小學全科、學前教育公費師范畢業生,持《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和其他等級證書,大學期間的各類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材料,本人人事檔案(也可寄送至榮昌區教育委員會人事科),到榮昌區教育委員會人事科報到。
2.榮昌籍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公費師范畢業生,持《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免費師范生協議書》原件及復印件到榮昌區教育委員會人事科報名。
3.資格審查:經報名資格審查合格者,準予參加綜合考核,確定考核的學科。小學全科教師分語文和數學。學前教育公費師范畢業生為學前教育方向,并于2019年8月23日到榮昌區教育委員會人事科領取《面試通知書》。
五、考試考核
1.定向榮昌區的2019年小學全科及學前教育公費師范畢業生的綜合考核,包括大學期間學業成績、大學期間獲獎、實習(見習)考核、面試共四項內容。計算方法為:綜合考核成績=大學期間學業成績×60%+大學期間獲獎得分×5%+實習(見習)考核得分×5%+面試成績×30%(計算結果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
2.榮昌籍教育部直屬院校公費師范生考核成績=面試成績(計算結果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
本次考核工作只進行面試考察,面試采取簡要講課的方式
進行。面試分值為100分,成績當場公布。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結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應由考官組寫出書面報告,報重慶市榮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六、體檢和考察
體檢人選按照擬招聘崗位人數,根據報考該崗位考生考
試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2位有效數字)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當總分相同時,依次按專業科目成績、在校期間獲獎成績高者優先);若仍相同,則加試面試,以加試成績高優先。一個崗位對應多個招聘單位的,按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由考生自主選擇具體單位。
體檢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
體檢參照《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確定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2012〕149號)等相關規定,在指定體檢機構進行。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區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由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辦法》,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審,并對其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組織考察。考察應注重審查人事檔案、誠信記錄等個人情況,并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chsi.com.cn)認證和在校學習經歷審查等多方查實學歷(學位)真偽。
若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其缺額可按報考該崗位考生(面試成績不低于70分者)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一次性遞補。考察及以后環節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完成體檢或考察環節后,放棄后續資格的由招聘單位報區人力社保局備案。
七、公示
考試、體檢、考察等有關事宜,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發布,請考生及時關注。
擬聘人員按《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選)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辦〔2010〕96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要求,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榮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準考證號、考試總成績、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畢業時間等。
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等送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市人力社保局審批。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等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招聘人員須在我區教育事業單位服務6年及以上(其中在用人單位服務3年以上),未滿規定服務期者,取消其事業單
位工作人員身份并承擔相應違約責任,有其他約定事項者,按約定執行。
九、紀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附件5),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和回避制度,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十、其他
本簡章由各單位和重慶市榮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招聘過程中涉及的有關問題,請按以下方式咨詢:
?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受簡歷)。
??? ?崗位設置咨詢電話:榮昌區教育委員會人事科023-46773691
????招考咨詢電話:榮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事業人員管理科023-46773431
附件1:《2019年考核招聘定向培養農村小學全科教師、學前教育公費師范生和榮昌籍教育部直屬院校公費師范生崗位一覽表》
附件2:專業參考目錄
附件:
1、附件1:崗位一覽表.xls
2、附件2:專業參考目錄.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