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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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縣2019年考核招聘農村訂單定向醫學免費培養畢業生及三支一扶人員為基層衛生院專技人員簡章
城口縣人民政府 2019/8/30 15:39
為加強人才隊伍建設,規范進人行為,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及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本縣實際,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決定面向城口縣農村訂單定向培養醫學畢業生及三支一扶人員考核招聘為城口縣基層鄉鎮衛生院專技人員。
一、招聘原則和方式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考核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計劃
本次考核招聘名額共4名,具體招聘單位及崗位詳見《城口縣2019年考核招聘農村訂單定向醫學免費培養畢業生及三支一扶醫學生為基層衛生院專技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招聘對象、聘條件和范圍
(一)招聘對象
我市為城口縣鄉鎮衛生院訂單定向、公費培養的2019年應屆畢業全科醫學生、2019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員。
(二)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符合崗位招聘條件(詳見附件1),年齡、學歷學位取得時間計算均截止為報名前一日;
5.符合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三)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鄉鎮教育(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未滿服務期限或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師范(醫學)生;尚未建立人事關系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體檢或考察的擬聘用人員;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及地點:2019年9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縣衛生健康委組織人事科。
聯系人:張老師,聯系電話:17783531727。
2.報名所需材料及資格初審
報考人員自行下載并打印填寫好的《城口縣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仔細閱讀報考誠信承諾內容后,如實準確填寫報考信息,并在“貼相片處”貼上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經報考人員簽字確認后,提交報考資料到指定地點進行報名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合格后方能進入考試考核環節。
報名時,報考者須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報名資格審核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并按規定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二)考試考核
采取專業測試(面試)方式進行,總分100分,量化計分。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及90分以上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
總成績=專業測試成績(面試)。考核總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考試考核總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進入體檢。
考核時間及地點:定于2019年9月7日上午08:00在城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城口縣葛城街道北大街質監大樓6樓)進行,考生當天持本人居民身份證按時到相應地點報到候考。
專業測試(面試)結束后1個工作日內在重慶市城口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http://www.cqck.gov.cn)公布考核成績。
五、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
體檢參照《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確定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2012〕149號)等相關規定,在指定體檢機構進行。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主管部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六、選崗及考察
按照體檢合格的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現場選擇具體招聘單位。若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則由考生現場抽簽確定選擇聘用單位的順序。
選崗結束后,由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辦法》,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審,并對其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組織考察。
考察應堅持“凡進必審”,嚴格審查人事檔案、誠信記錄,以及確認應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和涉及報考資格的申請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屬實等情況,并注重采取實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網站查詢【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chsi.com.cn)查詢學歷、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查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等方式進行查證。凡發現檔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應當立即查核,未核準前,一律暫停聘用;發現應聘人員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實影響審核結果的,或干擾、影響考察單位客觀公正作出考察結論的,給予其不予聘用的處理。
體檢、考察不合格及公示等以后環節出現的缺額不予遞補。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重慶市城口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http://ck.cq.gov.cn)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考試總成績、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擬聘崗位等其他應公示事項。
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按有關規定辦理審批聘用手續。經城口縣人力社保局審批同意后,由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聘用人員需按照協議規定履行在城口縣服務滿最低服務年限,未履行最低服務年限的,取消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并承擔相應違約責任,且3年內不得報考我縣機關、事業單位公招工作人員,并將相關違約情況報市人力社保局備案。
九、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和回避制度,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十、其他要求
請考生在招聘期間保持所提供通訊方式暢通,并密切關注城口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本次招聘工作考核成績、體檢、擬聘用人員公示等有關信息,在城口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公布,屆時不再另行通知,請應聘人員及時查詢。
本《簡章》由城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23-59225936。
附件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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