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崗位是由重慶市飛駛特人力資源管理有限公司派遣至重慶市渝中區人民法院工作
一、招聘原則
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報名,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法擇優招錄聘用。
二、招聘職位
司法警察輔助崗位(1名,女)
三、招聘條件
派遣至司法警察崗位應具備下列條件:
1.擁護黨的領導,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專業能力和職業操守;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
3.重慶市主城區域內的戶籍人員或經常居住地在重慶主城區人員;
4.年齡18周歲以上26周歲以下;
5.原則上具有普通高等專科學歷以上學歷,具備與司法警察工作相適應的專業知識和技能(2021年至今的退役軍人和武警可放寬為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在同等情況下具有與司法警察崗位相關的工作經驗或服役期間立功受獎者優先錄用);
6.身體健康,體形端正,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裸眼視力4.8以上(矯正視力5.0以上),女性1.60米以上。
7.應自參加考試之日起,能在5個工作日之內入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派遣制司法警察:
1.受過行政記過、黨內嚴重警告以上處分的;
2.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5.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其他不適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四、報名形式
報名人員填寫《 體能測試由本院法警大隊開展,督察室監督,體能測試成績將于體測當天在重慶市渝中區人民法院內網或辦事大廳前公告欄處公布。 (三)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進入體檢環節人員中,如有體檢不合格者,則依照考試總分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參加體檢,體檢費用自理。 六、聘用 擬聘用人員與重慶飛駛特人力資源管理有限公司簽訂《聘用合同》,再由該公司派遣到重慶市渝中區人民法院擔任派遣制人員,合同期限為2年。聘用人員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勝任工作的,繼續履行合同;不能勝任工作的,解除合同,不再聘用。合同期滿,經考核勝任工作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聘。 七、工資待遇 試用期內發放基本工資,并按相關標準為每人繳納五險一金,費用由單位和個人按規定比例承擔。轉正之后工資待遇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及其他補貼。住宿自理。 八、服務期規定 聘用人員應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在渝中法院最低服務期限1年(含試用期)。 九、相關解釋 本公告由重慶市渝中區人民法院負責解釋。考慮到人員流動較為頻繁,將依據本次考試情況建立人才后備庫,今后如渝中區法院有人員需求,將依據本次考試成績直接遞補。 十、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重慶市渝中區人民法院政治部 附件:《派遣制司法警察資格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