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扎實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根據《重慶市涪陵區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將交通安全勸導員納入公益性崗位加強管理發揮作用的通知》(涪區交安辦[2021] 2號)精神,重慶市涪陵區珍溪鎮人民政府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交通安全勸導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重慶市涪陵區珍溪鎮人民政府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交通安全勸導員共1名。
(二)招聘條件
1.60周歲以下男性(1964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或55周歲以下女性(1969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原則上初中及以上學歷;
2.有勞動能力、有就業要求的登記失業離校2年內高校畢業生,以及我市戶籍脫貧人口和登記失業“4050”人員、低保家庭人員、零就業家庭人員、殘疾人、刑滿釋放人員、戒毒康復人員、去產能企業職工、退役軍人等,以上類別人員居住在珍溪鎮坪水村的優先;
3.(3)身體健康,有較強責任心和溝通協調能力,有吃苦耐勞精神,熟練操作智能手機,能夠勝任崗位工作要求。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經報名、資格審查、集中面試、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11月28日至12月2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2.報名地點:珍溪鎮人民政府203辦公室;聯系人:李老師,電話:13896725055)。
3.報名材料:符合條件的人員需攜帶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填寫《珍溪鎮2024年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報名登記表》。屬貧困家庭的應提供相關佐證材料。
(二)資格審查
由重慶市涪陵區珍溪鎮人民政府組織相關部門及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三)集中面試
由重慶市涪陵區珍溪鎮人民政府組織相關部門及人員進行集中面試,經鎮黨委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
(四)公示
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五)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信息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珍溪鎮人民政府與其簽訂安全交通勸導員公益性崗位勞動合同,合同期為1年。合同期滿,根據工作需要、績效評價、本人意向等,經協商一致可按規定續簽。
四、崗位要求
(一)作息要求。勸導員每日工作時間以珍溪鎮道安辦明確的具體要求為準。
(二)工作要求。勸導員工作期間,勸導站橫桿保持關閉,對過往車輛按規定進行勸導檢查后放行,錄入勸導日志,不得長時間打開勸導站橫桿,對過往車輛不經勸導直接放行。若車流過大引發堵車,可隨機抽查部分車輛后放行。
五、崗位待遇
交通安全勸導員享受全日制公益性崗位人員崗位待遇:按規定發放基本工資,同時繳納社會保險(個人繳納部分由本人承擔)。
重慶市涪陵區珍溪鎮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8日
原標題:重慶市涪陵區珍溪鎮人民政府關于公開招聘交通安全勸導員公益性崗位的公告
原文鏈接:http://www.fl.gov.cn/zwxx_206/bmfw_20221017q/zpxx/zjzp/202411/t20241128_138420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