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優化人才結構,加強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備案,決定面向2025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一批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核為主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2025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95名。具體招聘單位及崗位條件詳見附件1。
三、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體健康,符合事業單位聘用體檢標準;
4.具有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5.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因違反法律法規或單位人事紀律等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不得報考。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高校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含新提拔領導干部的職務試用期),未滿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公告中或雙方簽訂的聘用合同中約定的最低服務期限(年限)的人員,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公示的擬聘用人員,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鄉鎮教育(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未滿約定最低服務期的或本公告發布之日前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師范(醫學)生,不得報考。
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人員,不得報考。
(二)年齡計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4年11月5日,如“35周歲以下”,指未滿36周歲,在1988年11月6日及以后出生,以此類推。
(三)畢業(學位)證書及專業。
2025年應屆高校畢業生按即將獲得的最高學歷(學位)及對應專業報名,境內高校2025年應屆畢業生暫未取得招聘條件要求的畢業(學位)證書的,可提供就業推薦表、學生證、各學期成績單及其他應聘佐證材料,并最遲于2025年8月31日之前取得相應的畢業(學位)證書;境外高校2025年應屆畢業生暫未取得招聘條件要求的畢業(學位)證書的,可提供入學證明、學生證、所學專業、課程(含各學期成績單)及相應正規翻譯資料等佐證材料,并最遲于2025年8月31日之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及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書。如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取消聘用資格。
招聘專業資格條件審查,以畢業證書(參考學位證書或第二學士學位證書,不含輔修專業或輔修學位相關證書)載明的內容為準;按照本公告附件2發布的專業參考目錄進行審查,綜合使用該目錄《說明》中明確的有關規則。
(四)專業方向。
《崗位一覽表》中對“專業”有方向要求的,須在現場資格審查時提供由畢業院校依據所學專業學科出具的相應方向證明和畢業成績單進行認定,如“教育學類(數學方向)”,考生所學專業應為“數學”方向,持有“教育學”專業(以畢業證名稱為準)畢業證的考生,須由畢業院校出具其所學專業學科屬于“數學方向”的證明,同時提供畢業成績單。若畢業證書對專業方向已有明確體現,則不需提供相應證明。
(五)特別說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條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數),如35周歲以下,均含35周歲,以此類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時間節點,除明確約定外,均以本公告發布之日計算。
國家獎學金不含國家勵志獎學金。崗位要求本科以上學歷及相應學位的,考生在本科階段或研究生階段符合附件1“其他條件”中相應條件的,均予以認可;崗位要求研究生學歷學位的,考生只能以研究生階段的學習發展情況或條件報考。
附件1所要求的國(境)外高校排名,對QS世界大學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學排名(THE)、軟科世界大學排名(ARWU)、U.S.News世界大學排名均予認可。
本公告要求各類職業(執業)資格條件,以證書原件或發證機關提供的佐證材料為準,除明確規定外,須在現場資格審查時提供,2025年應屆畢業生須于2025年8月31日前提供崗位要求的職業(執業)資格證書、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明、教師資格證和普通話等級證,如未能按期取得,將取消聘用資格。但國家和我市對取得相應資格證書的時限另有規定的除外。
本公告所指應屆高校畢業生,指參加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5年應屆畢業生(須經省級招辦批準錄取,就讀時將人事及學籍檔案關系轉移到就讀高校)以及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
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畢業當年參加國家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且于2025年住培合格的(最遲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住培合格證明),按2025年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經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與對應的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
本次招聘各環節時間安排如有相應調整的,將通過“九龍坡區人民政府網站—區人力社保局板塊—人事人才專欄”(http://cqjlp.gov.cn/bmjz/qzfbm_97119/qrlsbj_97720/zwgk_97124/fdzdgknr_97126/?OLE_LINK2">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環節的相關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獲知相關信息而影響考試或聘用的,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
(二)本次公開招聘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任何以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均與本次公開招聘無關。
(三)考試考務咨詢電話:023-61968919(九龍坡區人力社保局),023-68780244(九龍坡區教委),023-68782642(九龍坡區衛生健康委)。
(四)本公告由九龍坡區人力社保局和相關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收簡歷)。
附件:
1.重慶市九龍坡區事業單位面向2025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2.重慶市事業單位2024年公開招聘專業參考目錄
3.現場資格審查所需材料
4.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2022年版)
附件下載:
1.附件1:重慶市九龍坡區事業單位面向2025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xlsx2.附件2:重慶市事業單位2024年公開招聘專業參考目錄.xlsx3.附件3:現場資格審查所需材料.doc4.附件4: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2022年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