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陜西省西安市以年薪不少于20萬或25萬的條件,首次面向全國公開招聘6名聘任制公務員,消息一出,立即引發網友熱議。據悉,本次的6個職位招聘涉及陜西省西安市政府金融辦、商務局和審計局3個市級部門,聘期分別為3年和5年,聘任機關將與應聘者簽訂聘任合同。
《公務員法》中早就出現過關于聘任制公務員的表述,不少城市也就此進行試點,這其中,廣東省深圳市的試點開展得最早、力度最大。自2010年1月1日起,廣東省深圳市規定所有新進入行政機關的公務員,一律實行聘任制,無疑是在全國范圍內開了先河。與此相較,陜西省西安市的聘任制公務員改革,其涵蓋范圍、招聘人數等指標,還不能與先行先試的城市相提并論。
開價年薪20萬招聘任制公務員,這工資到底算不算高?倘若依照民眾對公務員薪酬的傳統印象,20萬不少。面對質疑,陜西省西安市人社局也解釋:此次招聘的6個職位,均是專業性強、工作急需、不可替代的職位,比如“自貿金融高級職員”等。言下之意是強調這類高級技術人才有別于一般的行政科員,兩者的薪酬模式不應等量齊觀。
眾所周知,價格取決于價值與供求,這套邏輯也適用于人力資本。根據相關規定,聘任制公務員待遇需參照同職位委任制公務員及市場類似職位確定。但在實際操作中,不少地方在類似的招聘過程中較少參考體制內薪酬,無論是此次的年薪20萬還是此前貴州省喊出的年薪35萬招聘公務員,事實上都是相同思路。在聘任制公務員的招聘過程中,已經隱約呈現出某種倒掛現象,即經濟欠發達地區的薪酬開價,反倒比經濟發達地區來得要高。
若折算地區生活成本、平均工資水平等指標,這一倒掛現象的程度仿佛更顯嚴重。之于此,不少人解讀這種現象為某些城市的“充面子”行為。與其說是招人,不如說是“挖人”“搶人”。對于陜西省西安市等城市來說,招收聘任制公務員不僅僅是要與本地的市場化企業競爭人才,甚至還要與東部發達地區爭搶人才。支付更高的薪酬價碼,某種程度上也是對自身相對劣勢的一種替代性補償。從這個角度看,20萬的年薪,也許不算貴。
當然,薪酬設計本身,不能簡單以“貴不貴”來評判。工資是否值當,最終要以結果論斷。20萬的年薪招來了人,還須實現人盡其才,這才是用好聘任制公務員的正確姿勢。(然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