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優化人才結構,加強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等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備案,決定面向2024年應屆畢業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公開招聘一批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核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我市為永川區鄉鎮衛生院培養的2024年應屆畢業訂單定向醫學生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5名,具體招聘單位及崗位詳見附件1。
三、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體健康,符合事業單位聘用體檢標準;
4.具有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5.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因違反法律法規或單位人事紀律等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不得報考。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高校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含新提拔領導干部的職務試用期),未滿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公告中或雙方簽訂的聘用合同中約定的最低服務期限(年限)的人員,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擬聘用人員,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鄉鎮教育(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未滿約定最低服務期的或本公告發布之日前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師范(醫學)生,不得報考。
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人員,不得報考。
(二)年齡計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4年7月22日,如“35周歲以下”,指未滿36周歲,在1988年7月23日及以后出生,以此類推。
(三)畢業(學位)證書及專業。
2024年應屆高校畢業生按即將獲得的最高學歷(學位)及對應專業報考,暫未取得招聘條件要求的畢業(學位)證書的,可提供就業推薦表、各學期成績單及其他應聘佐證材料,且須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學位)證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招聘專業資格條件審查,以畢業證書(參考學位證書或第二學士學位證書,不含輔修專業或輔修學位相關證書)載明的內容為準;按照本公告附件2發布的專業參考目錄進行審查,綜合使用該目錄《說明》中明確的有關規則。
(四)特別說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數),如35周歲以下,均含35周歲,以此類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時間節點,除明確約定外,均以本公告發布之日計算。
本公告要求各類職業(執業)資格條件,以證書原件或發證機關提供的佐證材料為準,除明確規定外,須在資格審查時提供。
公開招聘的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在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時,按規定須在服務期內取得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對在服務期內未取得相應執業醫師資格證書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公告所指應屆畢業生,指參加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4年應屆畢業生(須經省級招辦批準錄取,入學時將人事及學籍檔案關系轉移到就讀高校)。
本次招聘各環節時間安排相應調整的,將通過永川區人民政府網(網址:http://yc.cq.gov.cn/)首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及其他社會招聘”及時公告,請考生關注。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考生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并參加考試考核。
(一)報名時間。
2024年7月23日9:00—12:00。
(二)報名地點。
永川區衛生健康委人事科(八樓808室)。聯系電話:023-49878822。
(三)報名材料。
①《報名登記表》(附件3)1份、1寸紅底彩色免冠照片2張;②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③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的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④招聘崗位要求的定向培養協議、職(執)業資格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
(四)現場資格審查。
采取現場審核的方式進行資格審查,現場確認應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與報考資格的相符性。資格審查合格者,發放《應試人員面試須知》,考生應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其他要求參加面試。資格審查不合格的,向考生說明原因。
五、考試考核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試和綜合成績兩項統籌考核進行。
(一)面試。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等事項詳見《應試人員面試須知》。面試為綜合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對應聘人員的語言表達、綜合分析、邏輯思維、團隊意識、職業素養、應變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量,分值為100分,時間為10分鐘。
面試組織工作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執行。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的,不再進入本次招聘后續環節。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
(二)綜合成績考核。
以就讀高校提供的綜合平均成績為準,折算為百分制,滿分為100分。
(三)總成績計算規則。
總成績=面試成績×50%+綜合平均成績×50%。
總成績采取百分制計算,四舍五入后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