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鞍子鎮村(社區)人才隊伍結構,提升干部隊伍整體素質,根據《關于加強農村基層干部人才隊伍建設的通知》(彭委組〔2015〕59號)和中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委組織部關于印發《彭水縣農村基層本土人才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彭委組〔2017〕72號)等文件的規定和要求,決定在全縣范圍內公開選聘村級后備干部到村掛職,現就選聘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選聘名額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選聘村級后備干部3名。(大池社區1名,干田村2名)
選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公道正派、廉潔自律,熱心為群眾服務;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4.年齡為18周歲及以上至45周歲;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社會要求:無違法犯罪、勞教、拘留、涉黑涉惡、宗教迷信記錄,非失信人員,沒有受到黨紀、行政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
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2022年3月16日至3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3.報名地點:彭水自治縣鞍子鎮人民政府黨群辦公室201。報考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信網學歷認證報告,提供以上證件原件及復印件1份(a4紙)、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登記照片1張,并填寫報名基本信息表(見附件)。
(二)資格審查及面試
由鞍子鎮黨委組織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及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體檢、政審考察和人員確定
(一)體檢
面試結束后,確定體檢人員。體檢人員到鞍子鎮指定醫院參加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執行。
(二)考察政審
體檢合格人員,由鎮黨委和村支部聯合進行考察初審后報縣委組織部進行公安、紀檢、信訪、政法等多部門聯審。
(三)人員確定
根據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經鎮黨委研究決定后在鞍子鎮人民政府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無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影響到村掛職的人員,分配到村試用1個月,試用期滿合格并上報縣委組織部備案審查后正式行文。
待遇和管理
經本次選聘的人員,聘用時間原則上不超過本屆期滿。聘用期間,鞍子鎮黨委負責考核,年度考核合格的,繼續安排聘用。聘用人員在掛職期間當選為村“兩委”成員,并推選為村級專職干部的,按彭委組彭委組〔2021〕91號文件相關規定執行。即固定補貼標準為2200元/月,另加3000元社保經費。其他福利待遇按鎮相關規定執行。
未盡事宜由重慶市彭水自治縣鞍子鎮人民政府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78427003(黨政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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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附件下載:003iei
附件:
原標題: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鞍子鎮關于公開選聘村級后備干部到村掛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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