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規定,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考核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按照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標準,通過考核的方式進行。
二、考核招聘名額
本次共計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4名。其中,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名,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3名(具體崗位見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