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2023年二季度巫山縣事業單位考核招聘8人。更多招考資訊,備考干貨,備考資料,輔導課程,時政資料,歡迎關注今日招聘網教育獲取。
為優化人才結構,加強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備案(備案號:KHZP2023020WS),現面向社會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核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8名,具體崗位及條件詳見附件1。
三、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6.具備國家規定的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7.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因違反法律法規或單位人事紀律等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不得報考。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高校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含新提拔領導干部的職務試用期),市內未滿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約定的最低服務期限的工作人員,尚未建立人事關系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擬聘用人員,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鄉鎮教育(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未滿服務期限或本公告發布之日前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師范(醫學)生,不得報考。
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人員不得報考。
(二)年齡計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3年6月2日,如“35周歲以下”,指未滿36周歲,在1987年6月3日及以后出生,以此類推。符合條件的退役軍人報考的,年齡放寬3周歲。
(三)畢業(學位)證書及專業。
考生應憑已取得的畢業(學位)證書報考。在境內(外)高校畢業的考生,須在現場資格審查時(面試前)提交學歷(學位)證書或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其中境內高校2023屆高校畢業生暫未取得招聘條件要求的畢業(學位)證書的,可提供就業推薦表、各學期成績單及其他應聘佐證材料,且須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學位)證書,如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取消聘用資格;境外高校2023屆高校畢業生暫未取得招聘條件要求的畢業(學位)證書的,可提供入學證明、所學專業、課程(含各學期成績單)及相應正規翻譯資料等佐證材料,且須在2023年7月31日前獲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如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取消聘用資格。
專業資格審查參照附件的參考目錄,以畢業證書(不含輔修專業或輔修學位相關證書)載明的專業名稱為準。應聘人員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報畢業專業。所學學科專業不在附件參考目錄中,但與崗位所要求的學科專業類同的,可由負責資格審查的單位結合應聘人員所學課程、專業培養目的等進行資格審查。
(四)特別說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數),如35周歲以下,均含35周歲;職員9級以上或以下,均含職員9級,以此類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時間節點,除明確約定外,均以本公告發布之日計算。
本公告要求各類職業(執業)資格條件,以證書原件或發證機關提供的佐證材料為準,除明確規定外,須在資格審查時提供。
本次考核招聘各環節時間安排相應調整的,將通過巫山縣人民政府網(http://wush.cq.gov.cn/)“人事人才招聘招錄”欄及時公告,請考生關注。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考生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并參加考試考核。
1.報名時間:2023年6月6日-6月10日(當日9:00-12:00,14:00-16:00)
2.報名地點:重慶市巫山縣高唐街道廣東中路321號601室。
3.報名材料:①《巫山縣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1份;②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③招聘崗位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留學回國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屬2023屆高校畢業生可提供由學校出具的《高校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并最遲不得超過2023年7月31日向招聘方提供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留學回國人員可提供國內正規翻譯機構或公證機構出具的入學證明、所學專業及課程(含各學期成績單)的翻譯材料,并最遲不得超過2023年7月31日向招聘方提供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及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相關認證材料);④招聘崗位要求的職稱資格、職(執)業資格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
4.未達到開考比例情形的處理。
實際報名人數與擬招聘崗位名額之比須達到2:1。達不到2:1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或取消招聘崗位。其中屬急需緊缺崗位的,經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同意后,可進一步放寬開考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