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9重慶三峽職業學院考核招聘教師2人,學校根據報名者提供的報名資料,按招聘崗位條件進行初審。初審合格者,學校以電話方式予以回復確認。
為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優化人員結構,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規定,經學校研究,市教委審核,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考核招聘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核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崗位
本次面向社會考核招聘工作人員2名。具體請查閱《重慶三峽職業學院2019年考核招聘崗位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詳見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熱愛祖國,熱愛教育事業,擁護黨的方針路線政策,品行良好,身體健康。
(二)年齡要求:詳見《一覽表》(附件1)。特別優異者,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可適當放寬年齡。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報名開始的前1天。
(三)符合規定的學歷和學位要求。
(四)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范圍
凡符合條件人員均可報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鄉鎮教育機構就業,未滿服務期限或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師范生;尚未建立人事關系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體檢或考察的擬聘用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9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以上人員均不屬于招聘范圍。
正在全日制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非2019年應屆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2019年應屆畢業生,須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學位)證書。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的人員,其學歷(學位)須在面試資格復審前獲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五、報名
應聘人員只能選擇本次招聘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分崗位競聘,學校按照“自愿報名、公開競爭、擇優聘用”的原則,組織考核。
(一)報名
1.報名工作由重慶三峽職業學院組織實施。凡符合考核招聘崗位條件者選定一個崗位并下載《重慶三峽職業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如實填寫后發至電子郵箱:rsc938@163.com(郵件標題請按照以下格式填寫:姓名、專業、學歷、應聘部門和崗位)等。報名截止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并參加考試考核。
2.有關學校情況、招聘崗位詳見學校網頁(http://www.cqsxedu.com/)或人事處主頁中的人才招聘專欄(http://rsc.cqsxedu.com/)
聯系人:何老師 聯系電話:023-58800938
報名時間:簡章發布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學校網站定期公布招聘剩余崗位數。
(二)專業審核有關事項
專業條件參照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普通高校專業目錄和《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均簡稱《專業參考目錄》)審核,準確把握審查尺度,統一審查口徑,不得隨意放寬招聘崗位條件。因不同學歷層次致使同一專業稱謂不一致的,視為符合專業要求。與招聘簡章明確的《專業參考目錄》中專業稱謂不一致,但經負責資格條件審查的單位審核認定,與招聘專業設置要求一致的可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考生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寫畢業證書載明的所學專業。
六、資格審查
(一)資格初審
學校根據報名者提供的報名資料,按招聘崗位條件進行初審。初審合格者,學校以電話方式予以回復確認。
(二)資格復審
資格初審合格者,根據屆時通知的具體要求,參加重慶三峽職業學院組織的資格復審。
其中,在編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并加蓋單位公章的相關證明。
七、考試考核
考核總成績不得低于70分,并且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否則,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采取考核方式,考試考核由學校組建考核組進行。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否則,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一)專業能力測試
專業能力測試以專題學術報告及學術交流訪談的形式進行,應聘人員同時應提供學術成果資料原件及復印件。專業能力測試分值100分。
(二)面試
面試主要對應聘者的綜合素質進行考核,面試分值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