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社會監督作用,更好動員社會各界參與醫療保障基金監督,切實維護基金安全,根據《國家醫療保障局關于加強醫療保障基金社會監督員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醫保發〔2024〕24號)、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制度體系改革的實施意見》(渝府辦發〔2021〕31號),南岸區醫保局擬面向社會公開選聘醫療保障基金社會監督員1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二)熱心醫療保障事業,堅守為民情懷,有較強的責任心;
(三)堅持原則、實事求是,誠實守信、公道正派,遵守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
(四)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未發生違紀違法等問題,沒有出現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等方面問題;
(五)熟悉相關領域法律法規,具備專業技能,善于聯系群眾,能夠履行監督員職責;
(六)保守秘密、遵守紀律,未經允許不得公開或泄露參與監督活動獲悉的工作內容和信息。
二、主要工作任務
(一)宣傳醫療保障相關法律法規、文件政策、醫療保障知識;
(二)對醫保經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基金管理過程中依法行政、廉潔自律、辦事效率、服務質量等方面的情況進行社會監督,提出完善醫保政策、優化醫保管理、強化基金監管等建議;
(三)對全區定點醫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提供醫保服務、使用醫?;?,以及參保人員享受醫保待遇等進行社會監督,發現并及時反饋醫?;鹗褂眠`法違規行為線索;
(四)根據醫療保障部門安排部署,積極參加宣傳、培訓、研討、監督檢查等活動;
(五)關注民聲輿情,反映社會各方對醫保基金監管工作的意見、建議,主動參與網絡和媒體互動,弘揚正能量。
三、報名方式
按照自愿原則,通過個人自薦、單位推薦方式報名,有意向者請于10月26日上午12時前將信息登記表發送至郵箱1548039541@qq.com。
四、其他事項
(一)綜合考慮候選人專業背景、工作經歷、年齡結構等情況遴選后向社會公示,公示無異議后由南岸區醫保局頒發社會監督員聘書,醫療保障基金社會監督員任期3年;
(二)醫療保障基金社會監督員工作為公益屬性,無報酬,社會監督員提供欺詐騙保違法違規線索,經查證屬實的,按照醫療保障部門舉報獎勵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附件:醫療保障基金社會監督員信息表
重慶市南岸區醫療保障局
2024年10月24日
附件
醫療保障基金社會監督員信息表
姓名 | 性別 | 出生 年月 | 照片 | ||||
政治 面貌 | 身份證 號碼 | 聯系 電話 | |||||
工作單位 | 職務(職稱) | ||||||
擔任社會職務 情況 | |||||||
有何專長 | |||||||
最高學歷/學位 | 畢業院校及專業 | ||||||
簡歷 | |||||||
自薦說明或 單位推薦說明 | |||||||
個人簽名或 單位蓋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