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高社區人才隊伍整體素質,優化人員結構,根據區委、區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社區建設的意見(試行)》(九龍坡委[2012]4號)、區政府辦《關于印發<重慶市九龍坡區社區工作人員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九龍坡府辦發[2016]21號)文件精神,經街道黨工委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增補社區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用人原則以及工作單位與居住地就近原則,實行公開招聘,在考試、考核的基礎上擇優錄用。
二、招聘范圍
具有本市戶口,有在就近社區工作的條件。
三、招聘條件
(一)政治素質好,工作責任心強,具有敬業奉獻精神;
(二)熱愛社區工作,品行端正,身體健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和相關業務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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