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規范進人行為,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規定,經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核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考核招聘工作人員154名,具體招聘單位及崗位詳見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