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優化人才結構,加強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等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備案,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36名,具體招聘單位及崗位詳見附件1。
三、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間發現因聘用人員或招聘工作相關人員隱瞞相關情況致使人員條件不符合本次公開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開招聘研究生學歷及相應學位人員一經聘用,須在璧山區服務3年(其中,須在招聘單位服務2年以上),方能向區外交流調動;本次鄉村醫生專項招聘人員一經聘用,須在相應鎮街村衛生室工作滿6年,方能向區外交流調動;最低服務期內不得調動到其他事業單位。
九、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事業單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工作規范進行。各有關單位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自覺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若有違紀違規行為,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公開招聘過程中凡發現考生檔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應當立即核查,未核實前,暫停聘用;發現報考人員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實影響審核結果的,或干擾、影響考察單位客觀公正進行考察的,給予考察不合格結論,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偽造的身份證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學歷(學位)、職(執)業資格、獎勵表彰等材料的,一經查實,視為品行不端及不誠信行為,由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并記入事業單位公招違紀違規人員信息庫。考生涉及其他違規違紀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等規定執行。
十、其他
(一)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現場復審流程、考試等環節咨詢電話:023-41412132。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任何以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三)考生在招聘期間須保持報名時所提供的通信工具全天候暢通,如因考生原因未獲知相關信息,或考生通信不暢未接收到相關考試信息而影響招聘的,責任由考生承擔。
(四)本公告由重慶市璧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收簡歷)。
附件:
1.重慶市璧山區事業單位2024年第三季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2.重慶市事業單位2024年公開招聘專業參考目錄
3.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2022年版)
4.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
附件1:重慶市璧山區事業單位2024年第三季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xlsx
附件2:重慶市事業單位2024年公開招聘專業參考目錄.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