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河州第二屆青年志愿者協會會員招募公告
各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各界朋友:
紅河州志愿者協會(以下簡稱協會)于2014年4月成立,是由有志于從事社會公益服務的各界青年和有關組織自愿組成的全州性、非營利性社會團體,接受業務主管單位共青團紅河州委、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州民政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根據《紅河州青年志愿者協會章程》規定,現需換屆選舉生產新一屆青年志愿者協會班子成員。經團州委和州民政局同意,擬向社會吸納一批優秀的團員青年、志愿者和會員團體加入協會,并公開招募選拔一批優秀的志愿者任協會領導班子。現面向全州招募青年志愿者協會會員。
一、招募標準及具體條件
(一)會員條件
1.個人會員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擁護協會章程;
(4)熱心公益事業,甘于奉獻,不計報酬地提供志愿服務,且有較強的敬業精神和高度的責任感;
(5)生活工作在紅河州,年齡在18—35周歲,男女不限,身體健康;
(6)自愿入會,退會自由。
2.團體會員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
(2)在民政部門登記注冊的非營利性的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和志愿服務組織,并通過民政部門年檢;
(3)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無不良記錄;
(4)辦公地點在紅河州范圍內;
(5)自愿入會,退會自由。
(二)協會領導班子成員條件
1.應滿足會員的全部條件;
2.具有良好的語言表達、溝通協調能力和奉獻精神;
3.有一定號召力,自愿積極參與社會公益事業,具有較強參政議政能力;
4.無刑事犯罪記錄,無不誠信記錄;
5.具有大專以上學歷;
6.自愿入會,退會自由。
二、協會領導班子產生程序
(一)協會新一屆領導班子候選人由自薦、團體推薦提名產生;
(二)協會將對競選候選人進行初選,初選候選人名單報送業務主管單位及相關部門進行復審,由主管單位復審后發布候選人公示,經過公示通過的競選候選人提交協會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新一屆領導班子。
三、志愿服務內容及保障
(一)服務內容
圍繞文明城市創建、應急救災、鄉村振興、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社區服務、愛心救助、大型賽會、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建設等開展常態化志愿服務活動。
(二)志愿者保障
1.參與青年志愿者協會專業培訓和各類交流活動;
2.獲得州青年志愿者工作證、徽章、服裝、專屬保險、積分兌換福利等;
3.獲得從事志愿服務的必需條件和必備保障;
4.參與青年志愿者各類評優、表彰,對表現優秀的志愿者,依據程序優先推薦為青聯委員。
5.優先獲得協會和其他青年志愿者提供的服務。
四、報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