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州縣打擊走私綜合治理辦公室招聘編外打私協警人員簡章
根據工作需要,我單位面向社會招聘編外打私協警人員4名,具體要求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擁護黨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
(二)尊重領導,服從安排,團結同事,有敬業精神。
(三)言談舉止得體,身體健康。
(四)學歷要求:具有高中及以上學歷,退伍軍人學歷放寬到初中。
(五)年齡18-40周歲以下。
(六)本人自愿,保證簽訂合同后服從分配,安心工作,發揮專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一)涉嫌犯罪的;
(二)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三)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四)曾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五)本人家庭成員或者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
(六)本人或者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七)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情形。
二、報名時間和報名方式
(一)報名時間:2018年8月3日—2018年8月7日;
(二)報名地點:縣打擊走私綜合治理辦公室(龍州縣新街21號)
(三)報名材料:1.近期2寸免冠相片1張;2.個人身份證、畢業證、(退伍證、駕駛證),戶口簿(要求提供原件核驗并交一份復印件);4.填寫《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
(四)資格預審。縣打擊走私綜合治理辦公室對報名對象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進行資格預審,符合條件的擇優通知面試。
三、面試
面試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縣打擊走私綜合治理辦公室組織實施,報名時間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確定面試人選,由縣打擊走私綜合治理辦公室通知入圍面試的報名者面試,未入圍的不再另行通知。
面試時間地點待定。
四、工資待遇
經面試、體檢、考核合格后,實行一個月的試用期,期滿不能勝任工作崗位者,不予聘用;試用期內表現合格者,由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工資按龍州縣編外聘用人員工資標準,由縣財政統一撥付。
五、其他
聘用合同實行一年一簽。一年聘用期滿后,由縣打擊走私綜合治理辦公室根據本人表現和工作情況進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者報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備案后予以續聘;不合格者,報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備案后解除勞動用工關系,不再續聘。
聯系電話:0771-8871039(縣打擊走私綜合治理辦公室)
龍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龍州縣打擊走私綜合治理辦公室
2018年8月2日
(編輯:廣西-淺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