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縣委組織部、縣人力社保局《關于印發<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錄招聘及調配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秀山委組〔2022〕18號)和縣委編委《關于下達2024年上半年事業用編計劃的通知》(秀山委編委〔2023〕25號)精神,擬面向全縣中小學、幼兒園公開選聘城區學校工作人員151名。
一、選聘原則
1.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
2.堅持注重實績、德才兼備的原則。
二、選聘崗位及職數
各選聘學校、崗位及職數見附件1。
三、選聘范圍及條件
(一)選聘對象
報考范圍為:秀山委組〔2022〕18號文件所列城區學校以外的學校在編在崗教師。
(二)資格條件
品行端正、身心健康、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電大分校、城區中小學選聘教師年齡在45周歲及以下(即1979年8月31日及后出生);城區幼兒園選聘教師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即1989年8月31日及后出生)。
3.報考電大分校、中小學教師的,2022年春期至2023年秋期個人績效考核排名有2個學期達到所在學校(二級法人及以上)前2/3;報考幼兒園教師崗位的,2022年春期至2023年秋期個人績效考核排名有2個學期達到所在幼兒園教師中排名前2/3。
4.報考電大分校、中小學教師的(幼兒園教師除外),2022年春期至2023年秋期中,所任教主要學科教學成績平均分至少有2個學期同時達到同級同類學校前1/2(一類小學農村學校的教師教學成績僅與農村學校排名),當報考崗位出現空缺時可放寬到前2/3。教育系統內借用、交流(支教)、掛職學習人員按用人學校所屬類別進行排名。未經縣統一命題考試的學科教師和在其他崗位工作的人員,其教學成績由學校(單位)根據相關考核情況確定其是否達到同級同類學校前1/2,當報考崗位出現空缺時可放寬到前2/3;經組織同意選派出國、援藏支教、駐村的人員,工作期滿考核合格的,其教學成績視為達到報考條件;參加國培置換脫產學習和正常產假期間的人員,其教學成績視為達到報考條件。
5.近兩年年度考核結論均為合格及以上。
6.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見附件1)。
7.中學教師報考小學教師崗位的,僅限溶溪中學、隘口鎮中學及嚴重超編學科教師有富余的中學。
(三)下列人員不得參加選聘
1.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的人員;受黨紀政紀處分仍在處分期限內的人員。
2.截至2024年8月31日,教師首聘(入編后)未滿3學年的人員和縣外調入我縣學校工作未滿3學年的人員。
四、選聘方式
采取筆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五、選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7月2日至3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縣教委學術報告廳。
3.報名須提交的材料:
①身份證;
②任職情況加分證明和任教學科證明(由學校出具);
③2022年春期至2023年秋期4個學期個人績效考核證明材料(由學校出具,見附件5。同時由學校提供4個學期所有人員績效考核得分及排名花名冊。)
④經所在學校審核簽字并加蓋公章的《2024年公開選聘城區學校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3);
4.報名資格審查:與報名同步進行,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否則取消報考資格。近兩年教學成績、年度考核情況在現場進行審查;
5.領取準考證:報考人員憑本人身份證,于2024年7月6日下午2:30—5:30在縣教委一會議室領取《準考證》。筆試時間、地點及筆試注意事項見《準考證》。
(二)筆試(100分)
筆試由縣教委與縣人力社保局共同組織。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主要內容為:《黨的教育方針》《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重慶市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十不準”》《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2018年修訂)》。
(三)績效考核(100分)
根據2022年春期至2023年秋期4個學期的個人績效考核排名,按績效考核得分計分辦法計分(見附件4)。
(四)加分(10分)
有附件2涉及加分項目的,所加分值計入選聘總成績,加分最高不超過10分。加分名單在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教委網(http://www.cqxs.gov.cn/bm/jw/)“政務公開”欄或“秀山教育”微信公眾號上公布。
(五)選聘成績計算
選聘總成績=筆試成績(30%)+績效考核得分(70%)+加分。
(六)選聘成績公布
筆試次日12:00前在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教委網(http://www.cqxs.gov.cn/bm/jw/)“政務公開”欄或“秀山教育”微信公眾號上公布筆試、選聘總成績及進入考察人員名單。
六、崗位
崗位確定根據考生所報考單位、崗位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依次以績效考核得分、加分高者優先。當報考崗位出現空缺時,在服從調配人員中進行調配,依據崗位對應的學科要求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選崗。
七、考察
由縣教委組織對報考人員進行考察。
(一)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縣級及以上名師、市級及以上骨干教師,且上一年度考核合格的報考人員直接進入考察,所占名額從選聘崗位職數中減除。
(二)選聘總成績低于60分者,不能確定為考察人選。
(三)確定考察人選:縣教委對考察對象進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現缺額時,則按選崗的方式進行遞補。
八、公示
擬聘人員名單在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教委網(http://www.cqxs.gov.cn/bm/jw/)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姓名、性別、選聘總成績、選聘單位等應公示事項。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者有反映問題經調查核實不影響擬調的,確定為擬調人員。
九、崗位聘任及工資待遇
考核、考察合格人員,按規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原所聘崗位不再保留,工資按最高學歷重新核定。調動后可根據調入學校崗位余缺情況和相關要求重新參加崗位競聘,工資待遇按新聘崗位重新核定。
十、紀律要求
本次公開選聘工作嚴格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執行,自覺接受社會的監督。在整個選聘工作中,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報考人員在參加選聘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考試作弊等違規違紀行為的,取消其選聘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進行通報,3年內不得再次參加選聘。考試、考察及試用合格后放棄選聘的,將記入其個人信息,3年內不得再次參加我縣公開選聘。
十一、其他
本簡章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教育委員會負責解釋,報考資格條件、考試、考察、公示等事項請電話咨詢縣教委人事科:76868800(王老師)。
附件:
1.2024年公開選聘城區學校工作人員崗位設置一覽表
2.2024年公開選聘城區學校工作人員加分表
3.2024年公開選聘城區學校工作人員報名表
4.2024年公開選聘城區學校工作人員考核計分辦法
5.個人績效考核證明
附件1
2024年公開選聘城區學校工作人員崗位設置一覽表 | |||||||||
序號 | 選聘學校 | 選聘崗位 | 崗位類別及等級 | 招聘名額 | 招聘條件 | 備注 | |||
學歷(學位) | 專業(學科) | 年齡 | 其他條件 | ||||||
1 | 中和幼兒園 | 幼兒園教師 | 專技崗位(十三級以上) | 5 | 國民教育專科以上 | 學前教育學、學前教育、幼兒教育、教育碩士專業(學前教育) | 35周歲以下 | 具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 | |
2 | 白鷺幼兒園 | 幼兒園教師 | 專技崗位(十三級以上) | 5 | 國民教育專科以上 | 學前教育學、學前教育、幼兒教育、教育碩士專業(學前教育) | 35周歲以下 | 具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 | |
3 | 明珠幼兒園 | 幼兒園教師 | 專技崗位(十三級以上) | 4 | 國民教育專科以上 | 學前教育學、學前教育、幼兒教育、教育碩士專業(學前教育) | 35周歲以下 | 具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 | |
4 | 華庭幼兒園 | 幼兒園教師 | 專技崗位(十三級以上) | 1 | 國民教育專科以上 | 學前教育學、學前教育、幼兒教育、教育碩士專業(學前教育) | 35周歲以下 | 具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 | |
5 | 麓湖郡幼兒園 | 幼兒園教師 | 專技崗位(十三級以上) | 2 | 國民教育專科以上 | 學前教育學、學前教育、幼兒教育、教育碩士專業(學前教育) | 35周歲以下 | 具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 | |
6 | 華庭幼兒園 (錦繡府校區) | 幼兒園教師 | 專技崗位(十三級以上) | 3 | 國民教育專科以上 | 學前教育學、學前教育、幼兒教育、教育碩士專業(學前教育) | 35周歲以下 | 具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 | |
7 | 東風路小學 | 小學語文教師 | 專技崗位(十三級以上) | 3 | 國民教育專科以上 | 不限 | 45周歲以下 | 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近三年至少有4個學期承擔該學科教學。 | |
8 | 東風路小學 | 小學數學教師 | 專技崗位(十三級以上) | 4 | 國民教育專科以上 | 不限 | 45周歲以下 | 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近三年至少有4個學期承擔該學科教學。 | |
9 | 鳳棲小學 | 小學語文教師 | 專技崗位(十三級以上) | 1 | 國民教育專科以上 | 不限 | 45周歲以下 | 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近三年至少有4個學期承擔該學科教學。 | |
10 | 鳳棲小學 | 小學數學教師 | 專技崗位(十三級以上) | 2 | 國民教育專科以上 | 不限 | 45周歲以下 | 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近三年至少有4個學期承擔該學科教學。 | |
11 | 鳳翔小學 | 小學英語教師 | 專技崗位(十三級以上) | 2 | 國民教育專科以上 | 外國語言文學【類】(英語方向)、教育學【類】(英語方向) | 45周歲以下 | 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近三年至少有4個學期承擔該學科教學。 | |
12 | 鳳翔小學 | 小學語文教師 | 專技崗位(十三級以上) | 12 | 國民教育專科以上 | 不限 | 45周歲以下 | 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近三年至少有4個學期承擔該學科教學。 | |
13 | 鳳翔小學 | 小學數學教師 | 專技崗位(十三級以上) | 15 | 國民教育專科以上 | 不限 | 45周歲以下 | 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近三年至少有4個學期承擔該學科教學。 | |
14 | 鳳翔小學 | 小學體育與健康教師 | 專技崗位(十三級以上) | 2 | 國民教育專科以上 | 體育學【類】、教育學【類】(體育方向) | 45周歲以下 | 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近三年至少有4個學期承擔該學科教學。 | |
15 | 鳳翔小學 | 小學音樂教師 | 專技崗位(十三級以上) | 2 | 國民教育專科以上 | 音樂與舞蹈學【類】、教育學【類】(音樂方向) | 45周歲以下 | 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近三年至少有4個學期承擔該學科教學。 | |
16 | 鳳翔小學 | 小學美術教師 | 專技崗位(十三級以上) | 2 | 國民教育專科以上 | 美術學【類】、設計學【類】、教育學【類】(美術方向) | 45周歲以下 | 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近三年至少有4個學期承擔該學科教學。 | |
17 | 第一民族小學 | 小學語文教師 | 專技崗位(十三級以上) | 2 | 國民教育專科以上 | 不限 | 45周歲以下 | 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近三年至少有4個學期承擔該學科教學。 | |
18 | 第一民族小學 | 小學數學教師 | 專技崗位(十三級以上) | 3 | 國民教育專科以上 | 不限 | 45周歲以下 | 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近三年至少有4個學期承擔該學科教學。 | |
19 | 第一民族小學 | 小學體育與健康教師 | 專技崗位(十三級以上) | 1 | 國民教育專科以上 | 體育學【類】、教育學【類】(體育方向) | 45周歲以下 | 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近三年至少有4個學期承擔該學科教學。 | |
20 | 清溪場街道中心校 | 小學語文教師 | 專技崗位(十三級以上) | 2 | 國民教育專科以上 | 不限 | 45周歲以下 | 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近三年至少有4個學期承擔該學科教學。 | |
21 | 清溪場街道中心校 | 小學數學教師 | 專技崗位(十三級以上) | 2 | 國民教育專科以上 | 不限 | 45周歲以下 | 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近三年至少有4個學期承擔該學科教學。 | |
22 | 迎鳳小學 | 小學語文教師 | 專技崗位(十三級以上) | 10 | 國民教育專科以上 | 不限 | 45周歲以下 | 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近三年至少有4個學期承擔該學科教學。 | |
23 | 迎鳳小學 | 小學數學教師 | 專技崗位(十三級以上) | 19 | 國民教育專科以上 | 不限 | 45周歲以下 | 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近三年至少有4個學期承擔該學科教學。 | |
24 | 迎鳳小學 | 小學體育與健康教師 | 專技崗位(十三級以上) | 6 | 國民教育專科以上 | 體育學【類】、教育學【類】(體育方向) | 45周歲以下 | 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近三年至少有4個學期承擔該學科教學。 | |
25 | 迎鳳小學 | 小學音樂教師 | 專技崗位(十三級以上) | 3 | 國民教育專科以上 | 音樂與舞蹈學【類】、教育學【類】(音樂方向) | 45周歲以下 | 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近三年至少有4個學期承擔該學科教學。 | |
26 | 迎鳳小學 | 小學美術教師 | 專技崗位(十三級以上) | 1 | 國民教育專科以上 | 美術學【類】、設計學【類】、教育學【類】(美術方向) | 45周歲以下 | 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近三年至少有4個學期承擔該學科教學。 | |
27 | 鷺秀小學 | 小學英語教師 | 專技崗位(十三級以上) | 1 | 國民教育專科以上 | 外國語言文學【類】(英語方向)、教育學【類】(英語方向) | 45周歲以下 | 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近三年至少有4個學期承擔該學科教學。 | |
28 | 鷺秀小學 | 小學語文教師 | 專技崗位(十三級以上) | 5 | 國民教育專科以上 | 不限 | 45周歲以下 | 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近三年至少有4個學期承擔該學科教學。 | |
29 | 鷺秀小學 | 小學數學教師 | 專技崗位(十三級以上) | 8 | 國民教育專科以上 | 不限 | 45周歲以下 | 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近三年至少有4個學期承擔該學科教學。 | |
30 | 鷺秀小學 | 小學音樂教師 | 專技崗位(十三級以上) | 1 | 國民教育專科以上 | 音樂與舞蹈學【類】、教育學【類】(音樂方向) | 45周歲以下 | 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近三年至少有4個學期承擔該學科教學。 | |
31 | 鷺秀小學 | 小學美術教師 | 專技崗位(十三級以上) | 1 | 國民教育專科以上 | 美術學【類】、設計學【類】、教育學【類】(美術方向) | 45周歲以下 | 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近三年至少有4個學期承擔該學科教學。 | |
32 | 第一初級中學 | 初中數學教師 | 專技崗位(十二級以上) | 1 | 國民教育本科以上 | 數學【類】、教育學【類】(數學方向) | 45周歲以下 | 具有初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近三年至少有4個學期承擔該學科教學。 | |
33 | 第一初級中學 | 初中英語教師 | 專技崗位(十二級以上) | 1 | 國民教育本科以上 | 外國語言文學【類】(英語方向)、教育學【類】(英語方向) | 45周歲以下 | 具有初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近三年至少有4個學期承擔該學科教學。 | |
34 | 第一初級中學 | 初中道德與法治教師 | 專技崗位(十二級以上) | 1 | 國民教育本科以上 | 哲學【類】、政治學【類】、馬克思主義理論【類】、教育學【類】(政治方向) | 45周歲以下 | 具有初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近三年至少有4個學期承擔該學科教學。 | |
35 | 第一初級中學 | 初中化學教師 | 專技崗位(十二級以上) | 1 | 國民教育本科以上 | 化學【類】、教育學【類】(化學方向) | 45周歲以下 | 具有初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近三年至少有4個學期承擔該學科教學。 | |
36 | 第一初級中學 | 初中音樂教師 | 專技崗位(十二級以上) | 1 | 國民教育本科以上 | 音樂與舞蹈學【類】、音樂【類】、教育學【類】(音樂方向) | 45周歲以下 | 具有初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近三年至少有4個學期承擔該學科教學。 | |
37 | 鳳起中學 | 初中語文教師 | 專技崗位(十二級以上) | 1 | 國民教育本科以上 | 中國語言文學【類】、教育學【類】(語文方向) | 45周歲以下 | 具有初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近三年至少有4個學期承擔該學科教學。 | |
38 | 鳳起中學 | 初中數學教師 | 專技崗位(十二級以上) | 1 | 國民教育本科以上 | 數學【類】、教育學【類】(數學方向) | 45周歲以下 | 具有初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近三年至少有4個學期承擔該學科教學。 | |
39 | 鳳起中學 | 初中英語教師 | 專技崗位(十二級以上) | 1 | 國民教育本科以上 | 外國語言文學【類】(英語方向)、教育學【類】(英語方向) | 45周歲以下 | 具有初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近三年至少有4個學期承擔該學科教學。 | |
40 | 鳳凰中學 | 初中語文教師 | 專技崗位(十二級以上) | 3 | 國民教育本科以上 | 中國語言文學【類】、教育學【類】(語文方向) | 45周歲以下 | 具有初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近三年至少有4個學期承擔該學科教學。 | |
41 | 鳳凰中學 | 初中數學教師 | 專技崗位(十二級以上) | 3 | 國民教育本科以上 | 數學【類】、教育學【類】(數學方向) | 45周歲以下 | 具有初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近三年至少有4個學期承擔該學科教學。 | |
42 | 鳳凰中學 | 初中英語教師 | 專技崗位(十二級以上) | 4 | 國民教育本科以上 | 外國語言文學【類】(英語方向)、教育學【類】(英語方向) | 45周歲以下 | 具有初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近三年至少有4個學期承擔該學科教學。 | |
43 | 鳳凰中學 | 初中體育教師 | 專技崗位(十二級以上) | 2 | 國民教育本科以上 | 體育學【類】、教育學【類】(體育方向) | 45周歲以下 | 具有初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近三年至少有4個學期承擔該學科教學。 | |
44 | 電大分校 | 辦公室工作人員 | 專技崗位(十二級以上) | 1 | 國民教育本科以上 | 漢語言文學專業 | 45周歲以下 | 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學校中層以上干部或具備學校黨務、團隊、辦公室工作經歷之一。 | |
注: 1.報考初中教師崗位的人員,如所學專業不符合選聘崗位專業要求的,但連續在相應學科任教滿5年及以上的視為達到專業要求。比如:張三報考初中歷史教師,所學專業是漢語言文學專業,不符合崗位專業要求,但張三在初中歷史學科連續任教滿5年,視為達到專業要求,由所在學校出具任教學科證明;2.專業均含前學歷的專業。 |
附件2
2024年城區學校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加分表
工作單位 ? 姓名 ? ?報考學校及崗位
類別 | 加分項目 | 分值 | 評分依據 | 自評分 | 實得分 | 簽字 | ||
縣級 | 省(直轄市、自治區)級 | 國家級 | ||||||
名師、骨干教師 | 3 | 4 | 5 | |||||
教學能手 | 2 | |||||||
優秀教師或優秀教育工作者 | 2 | 3 | 4 | |||||
優秀班主任、輔導員、德育工作者 | 2 | 3 | 4 | |||||
專 業 水 平 | 學科教學競賽(含說課)或教師基本功競賽(綜合) | 一等獎1 二等獎0.5 | 一等獎2 二等獎1.5 三等獎1 | 一等獎4 二等獎3 三等獎2 | ||||
基礎教育精品課 | 一等獎1 二等獎0.5 | 2 | 3 | |||||
結題課題 | 0.5 | 1 | 2 | |||||
任職情況 | 任班主任 | 每期0.3 | ||||||
任年級組長 | 每期0.3 | |||||||
任教研組長 | 每期0.3 | |||||||
任中層及以上 領導干部 | 每期0.5 | |||||||
農村學校 工作經歷 | 在農村學校工作滿10年的加1分,每增加1年加0.2分 | |||||||
年度考核 | 2022、2023年度 考核優秀 | 每年加1分 | ||||||
合計 |
備注:
1.榮譽稱號最高加分不超過6分(同一類榮譽稱號只記一個一次加分),專業水平加分最高不超過4分(其中結題課題最高不超過2分)。
2.獲得名師、學科帶頭人、特級教師、骨干校長,骨干教師,教學能手,優秀教師或優秀教育工作者,優秀班主任、輔導員、德育工作者榮譽稱號的,以縣級及以上黨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門的認定或表彰為準。
3.學科教學競賽(含說課)或教師基本功競賽(綜合)以教育部(司、處)、中央教科所、省(直轄市、自治區)教科院、繼續教育中心、縣教師進修學校組織的評比為準。
4.課題以全國教育科學規劃辦、省(直轄市、自治區)教育科學規劃辦立項課題為準。獲獎主研人員按相應等次加分,參研人員折半記分(子課題折半加分)。
5.任年級組長、教研組長和中層及以上領導干部加分項目在加分時限內選其一項進行加分。農村學校工作經歷按實際年限加分。
6.有文件規定可享受加分照顧的,按相關文件規定加分。
7.除農村學校工作經歷外的加分時限為2022年2月16日至報名當日止。
8.此表中“自評分”、“評分說明”等欄目由報考人員自己規范填寫,所填信息必須準確無誤,報名時必須交驗相關證明材料。
9.所有加分同一項目就高不累計加分。
附件3
2024年公開選聘城區學校工作人員報名表
報考學校: 報考崗位:
姓名 | 性別 | 出生年月 | 照片 | |||||||||
身份證號碼 | 民族 | |||||||||||
參加工作時間 | 專業技 術職務 | 學歷 | ||||||||||
何年何月 何校畢業 | 所學專業 | 工作單位 | ||||||||||
現任職務 | 政治 面貌 | 聯系電話 | ||||||||||
年度考核情況 | 2022年度:2023年度: | |||||||||||
績效考核、教學成績排名是否達相關要求 | 是否服從調配 | |||||||||||
工作簡歷 | ||||||||||||
起止時間 | 在何單位從事何工作 | 職務 | ||||||||||
所在單位意見 | 同意報考。 單位負責人簽字: (單位蓋章) 2024年月日 | |||||||||||
報考人承諾書 本人承諾,本人符合報考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并對所填報的所有信息和提交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如有虛假,則取消選聘資格。 報考人簽字:2024年月日 | ||||||||||||
備用 照片 | 審查人簽字:2024年 月 日 | |||||||||||
注:1.此表請用筆規范填寫,所填信息必須準確無誤,由學校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
2.現任職務包括教研組長、年級組長,中層及以上職務。
附件4
績效考核得分計分辦法
以法人學校為單位,先用個人績效考核(2022年春期、2022年秋期、2023年春期、2023年秋期4個學期)的排名除以各學期參加績效考核的總人數乘以100計算個人排名(保留一位小數,采取四舍五入法,排名小于1的計為1);再按排名計分對照表分學期計分;最后用所得總分除以計分學期總數得個人考核得分(保留兩位小數)。
排名計分對照表
名次 | 1-5 | 6-10 | 11-15 | 16-20 | 21-25 | 26-35 | 36-45 | 46-55 | 56- |
計分 | 100 | 95 | 90 | 85 | 80 | 75 | 70 | 65 | 60 |
說明:
1.當個人績效考核排名出現并列時,用并列名次+并列人數除以2計算個人績效考核排名,出現小數時用進一法確定排名。
2.教育系統內借用、交流(支教)、掛職學習人員在用人單位進行考核排名。
3.參加國培置換脫產學習和正常產假的人員,該學期可不記分。考核得分用計分學期總分除以3計算。
4.經組織同意選派出國、援藏支教的人員,支教期間可不記分,考核得分按原學校實際參加考核的總分除以考核的學期數計算。
附件5
個人績效考核證明
茲證明 老師在我校2022年春期個人績效考核得分排名為 名,本期參加績效考核教職工共 人;2022年秋期個人績效考核得分排名為 名,本期參加績效考核教職工共 人;2023年春期個人績效考核得分排名為 名,本期參加績效考核教職工共 人;2023年秋期個人績效考核得分排名為 名,本期參加績效考核教職工共 人。
特此證明。
單位蓋章:
出具人簽名:
202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