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人事考試網發布重慶教師招聘信息,包括重慶省中小學及大學教師考試公告、報名時間,教師考試時間、報名入口、職位表等。
為優化人才結構,加強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備案,現面向應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應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60名,具體招聘單位及崗位詳見《重慶市梁平區教育事業單位2022年下半年公開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崗位情況一覽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一覽表》)。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6.具備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7.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
(二)以下人員不納入本次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因違反法律法規或單位人事紀律等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含新提拔領導干部的職務試用期);未滿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公告中或雙方簽訂的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中約定的最低服務期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進入擬錄(聘)用公示環節的人員。
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年齡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