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扎實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根據全區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會議精神和區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2020年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舉措的通知》(涪陵就業辦發〔2020〕4號)、《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重慶市公益性崗位開發和管理辦法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39號)等文件精神。涪陵區石沱鎮人民政府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基層公共服務崗位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重慶市涪陵區石沱鎮人民政府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一)招聘崗位
基層社會服務4人。
(二)招聘條件
1.涪陵籍2023年應屆或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或符合《中共重慶市涪陵區委農村工作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領導小組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工作專班辦公室<關于轉發市鄉村振興局等4個部門〈關于印發促進脫貧人口穩崗就業十三條政策措施〉的通知>的通知》(涪鞏固專辦發〔2022〕1號)文件規定的有關情形;貧困家庭(零就業家庭、脫貧人口、低保戶、殘疾人家庭)等困難群體高校畢業生優先;
2.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不限專業);
3.堅持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無違法犯罪記錄;
4.身體健康,有較強文字能力和溝通協調能力,電腦操作熟練,能夠勝任崗位工作要求。
下列人員不得參加選聘: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含試用期人員);現任村(社區)干部;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其他不得報名參加選聘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經報名、筆試、面試、考察、體檢,錄用后與石沱鎮人民政府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一年,期滿可續簽,最長不超過三年)。
四、報名事項
(一)報名及審查時間:報名及資格審查時間為2023年8月24日至8月28日期間的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二)報名及審查地點:重慶市涪陵區石沱鎮宛平路128號黨群辦公室(309室),聯系電話:72720101。
(三)報名及審查方式及內容:
1、報名階段:報考人員填報《石沱鎮公益性崗位安置高校畢業生應聘登記表》,在規定時間內報石沱鎮黨群辦,由審查小組對報名者進行戶籍、居住地、年齡、學歷、學位、政治面貌等資格情況進行初步審核,資格審查不符合條件的,取消選聘資格。
2、復審階段:報名者在報名時間內到石沱鎮黨群辦進行現場資格復審,重點審查考生以下證件材料(若審查不符條件的取消選聘資格)。
(1)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戶主頁、本人頁及增減頁)、學歷和學位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2份。
(2)本人近期免冠登記照1張(2寸)。
(3)普通高等教育大學畢業證書(需提供存檔證明及學信網學歷驗證);
(4)本人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
(5)屬貧困家庭的應提供相關佐證材料。
考生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報名及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選聘資格;資格審查不符合條件的,取消選聘資格。
五、考試內容及時間
本次招聘考核根據報名人數確定具體考核方式。如實際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名額數之比達到5:1及以上的,將對應聘人員進行筆試;如達不到5:1的則直接進入面試。
考核總成績計算:考核成績采取百分制計算,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開展筆試的:考核總成績=筆試成績×40%+結構化面試成績×60%;未開展筆試的:考核總成績=結構化面試成績。
(一)筆試
1、筆試分值100分,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及電腦實操,采用閉卷筆答和電腦實際操作方式。
2、筆試具體時間及考試地點另行通知。
3、對開展筆試的,按照與招聘崗位2:1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面試人選。若最后一名面試人選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筆試缺考的,不得進入面試環節。
(二)面試
1、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分值為100分,主要對語言表達、綜合分析、邏輯思維、團隊意識、職業素養等方面進行綜合考量。
2、面試具體時間及考試地點另行通知。
3、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的,取消本次面試資格。
六、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排名,按招聘人數1:1確定考察人員。如最后一名考核總成績相同時,依次按學歷、筆試成績、結構化面試成績高者優先;若仍相同,則加試結構化面試,以加試結構化面試成績高者優先。按規定的考察程序進行考察。如考察不合格的則取消聘用資格,按綜合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七、體檢
對經考察合格的人員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結合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若有報考人員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在體檢、考察中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其缺額可按報考該崗位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
八、待遇條件
公益性崗位人員崗位待遇:基本工資2100元/月,交納養老、醫療、失業、工傷保險(個人交納部分由本人承擔),其他待遇面議。工作時間按機關事業單位規定執行,如遇值班加班應服從安排。
注:本招聘公告最終解釋權歸重慶市涪陵區石沱鎮人民政府。
重慶市涪陵區石沱鎮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