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單位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用公益性崗位。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招聘范圍和崗位
(一)全日制公益性崗位
1.招聘對象范圍: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未就業人員;離校兩年內的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已脫貧人口的未就業人員;未就業的復員退伍軍人。
2.招聘崗位:交通協管和文明勸導(1名)。
(二)非全日制公益性崗位
1.招聘對象范圍:
①男五十周歲、女四十周歲以上的登記失業人員;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登記失業人員;③零就業家庭的登記失業人員;④離校兩年內的登記失業高校畢業生;⑤農村建卡貧困戶中的登記失業人員;⑥登記失業的殘疾人員;⑦登記失業的復員退伍軍人;⑧登記失業的刑滿釋放人員、戒毒康復人員;⑨登記失業的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⑩市政府確定的其他就業困難人員。
2.招聘崗位:公路管護(1名)。
三、招聘要求:
1.不符合公益性崗位的從業人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員:
(一)嚴重喪失勞動能力的人員,特別是持有有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且等級為1、2級(或相當于)的殘疾人員;(二)已通過其他途徑實現就業創業人員,包括企業就業、扶貧車間吸納、自主創業(就業)等人員;(三)已領取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待遇人員等;(四)公益性崗位工作由其他人頂替的人員;(五)已注冊有工商營業執照的人員;(六)申請創業擔保貸款的人員;(七)從事公益性崗位已滿3年或者5年的人員;(八)達到退休年齡的人員;(九)不服從管理監督和考核的人員;(十)其他不符合安置條件的人員。
2.年齡要求:
(一)全日制:16周歲至40歲以內;
(二)非全日制:男性16周歲至59歲以內,女性16-54崗以內。
四、招聘條件
(一):全日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作風正派,服從管理。
2.身體健康,吃苦耐勞,工作負責,樂于奉獻。
3.具備基本寫作能力,熟練運用office等辦公軟件。
4.學歷要求:具有全日制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二)非全日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作風正派,服從管理。
2.自愿從事村(社區)鄉村公共服務工作,吃苦耐勞,樂于奉獻。
3.能夠勝任工作崗位的需要。
五、薪酬待遇
1.全日制公益性崗位:按月計酬(月工資標準不低于我縣當年最低月工資標準,即:2000元/月),由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費
2.非全日制公益性崗位:按小時計酬(小時工資標準不低于我縣當年最低小時工資標準,即:20元/小時),每個崗位每周用工工時累計不超過24小時,每月累計不超過42小時(以達標工時計算)
六、申請時間和方式
有意向者持身份證原件及相關證件在康樂鎮便民服務中心報名。
七、公示、聘用
康樂鎮人民政府對上報的人員審核后,對符合條件的擬聘用公益性崗位人員進行不低于5天的公示,無異議的確定為聘用人選,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八、咨詢電話
康樂鎮人民政府:023-56767169;
康樂鎮便民服務中心:023-56767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