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筆試采用百分制,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按《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渝人社發﹝2011﹞103號)、《重慶市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工作實施細則(試用)》(渝人社發﹝2012﹞81號)執行。體能測試年齡的計算時間為體能測試當天。體能測試的3項全部達標的為合格,其中1項不達標的為不合格。
體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能測試結束后即時向考生宣布體能測試結果。
(五)面試
體能測試合格者進入面試。面試采用百分制,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設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不足60分的為不合格人員,不得進入下一環節。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考生總成績計算方法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總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一位,第二位四舍五入。
(六)體檢
根據筆試面試總成績,按崗位計劃招聘人數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進入體檢最后一名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空缺時,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體檢當日,考生需攜帶身份證原件、1寸近期彩色登記照、黑色簽字筆。體檢基本要求為:身體健康,體貌端正,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身體明顯部位無紋身,無傳染性疾病。本公告中未說明的體檢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進行。
男子組
項目 | 標準 | ||||||
30歲(含)以下 | 31歲(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
1000米跑 | ≤4′25′ | ≤4′35′ | |||||
縱跳摸高 | ≥265厘米 |
體檢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