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基層民政工作,全面提升社會救助服務水平,真正做到困難群眾求助有門、受助及時。根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和《關于積極推進政府購買服務提高基層社會救助經辦服務能力的實施意見》(渝民發[2018]4號)和《重慶市民政局重慶市財政局關于開展政府購買社會救助服務工作的通知》(渝民[2018]79號)精神,經縣政府領導同意,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社會救助事務性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和方式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崗位和名額
本次公開招聘社會救助事務性工作人員共23名,其中縣低保中心1名,各鄉鎮(街道)22名,具體崗位及招聘名額見附件《公開招聘社會救助事務性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三、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
具有忠縣戶籍或現工作地在忠縣,且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以下情形不屬于招聘范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
(二)招聘條件
1.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作風正派,熱愛民政事業,愛崗敬業,具有較好的職業素養。
2.身體健康,具備勝任崗位工作要求的身體條件。
3.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4.年齡在40周歲以下。
5.熟悉計算機操作。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報名工作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18年9月3日至5日。
2.報名地點:忠縣民政局社會救助科。
3.報名要求:每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招聘崗位報考。報考者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張(黑白、彩色均可)。報名咨詢電話:54450182。
(二)資格審查
由忠縣民政局社會救助科按照招聘條件進行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填寫《公開招聘社會救助事務性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注意事項:
(1)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名,逾期不予受理。
(2)報名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凡信息失實,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3)因特殊原因委托他人報名的,代報者除攜帶報名者以上相關證件材料外,還需出示委托書、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領取《準考證》
考生憑本人身份證于2018年9月13日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
五、考試
(一)考試方式方法
本次招聘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筆試占總分的60%,面試占總分的40%。
(二)筆試
擬招聘崗位指標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1:2方能開考,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取消招聘或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按四舍五入計算);其中邊遠地區可放寬按1:1的比例開考。
1.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考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
2.筆試時間、地點等有關事項以準考證為準。
筆試考生須持《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方可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三)面試
根據各崗位招聘指標1:2的比例,按報考該崗位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若進入面試最后一名的筆試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人員均進入面試。邊遠地區可按1:1的比例進入面試,但面試成績須達到面試平均水平。經確認自動放棄面試者,取消面試資格,其缺額可按報考該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本次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面試分值100分(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面兩位小數),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不按通知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考生總成績計算方式
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名次出現末位并列的,
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三位數字。
六、體檢
根據考生總成績按高分到低分取相應名額進入體檢,由縣民政局指定體檢內容和醫院,費用自理。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合格的進入公示環節;體檢不合格的,按總成績依次遞補。
七、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經審核,在縣政府公眾信息網站公示3天,同時公布舉報電話。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或反映的問題經查不影響聘用的,簽訂聘用合同。
八、社會救助事務性工作人員的職責、管理、待遇
(一)職責
從事基層經辦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等服務時的業務受理、家庭信息核查比對、入戶調查、信訪調查、業務培訓、政策宣傳以及特困供養機構管理等工作。
(二)管理
勞務派遣公司與所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一年一聘,合同期滿后,根據實際情況由縣民政局和所在用人單位進行考核,決定是否續聘或解聘。日常工作管理實行由勞務派遣公司和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共同管理的雙重管理體制。
(三)待遇
按照城市社區綜合服務專干、綜合治理專干補貼標準確定,2400元/人·月,在崗工作每增加一年,增加50元/月。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繳納社會保險,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
九、本簡章由忠縣民政局負責解釋。
附件:
公開招聘社會救助事務性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 ||
序號 | 招聘崗位 | 招聘名額 |
1 | 新生街道社會救助事務性工作 | 1 |
2 | 任家鎮社會救助事務性工作 | 1 |
3 | 善廣鄉社會救助事務性工作 | 1 |
4 | 烏楊街道社會救助事務性工作 | 1 |
5 | 洋渡鎮社會救助事務性工作 | 1 |
6 | 東溪鎮社會救助事務性工作 | 1 |
7 | 復興鎮社會救助事務性工作 | 1 |
8 | 磨子鄉社會救助事務性工作 | 1 |
9 | 石寶鎮社會救助事務性工作 | 1 |
10 | 汝溪鎮社會救助事務性工作 | 1 |
11 | 金聲鄉社會救助事務性工作 | 1 |
12 | 官壩鎮社會救助事務性工作 | 2 |
13 | 馬灌鎮社會救助事務性工作 | 1 |
14 | 金雞鎮社會救助事務性工作 | 1 |
15 | 新立鎮社會救助事務性工作 | 1 |
16 | 拔山鎮社會救助事務性工作 | 1 |
17 | 永豐鎮社會救助事務性工作 | 1 |
18 | 白石鎮社會救助事務性工作 | 1 |
19 | 黃金鎮社會救助事務性工作 | 2 |
20 | 白公街道社會救助事務性工作 | 1 |
21 | 縣低保中心社會救助事務性工作 | 1 |
合計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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