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優化人才結構,加強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等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備案,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4名,具體招聘崗位及人數詳見附件1。
三、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體健康,符合事業單位聘用體檢標準;
4.具有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5.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因違反法律法規或單位人事紀律等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不得報考。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高校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含新提拔領導干部的職務試用期),市內未滿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公告中約定的最低服務期限(年限)的人員,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擬聘用公示的人員,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鄉鎮教育(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未滿約定最低服務期的或本公告發布之日前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師范(醫學)生,不得報考。
考生不得報考聘用后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二章規定情形的崗位,以及與考生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班子成員的用人單位的崗位。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禁考人員,不得報考。
(二)工作經歷。
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25年1月,如考生連續工作時間為2024年2月至2025年1月,則視為工作經歷滿一年,以此類推。工作年限計算中,考生在不同用人單位工作的年限可累計計算。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工作經歷。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不視為工作經歷。具體可根據社保繳納、勞動(聘用)合同、工作經歷證明、銀行卡工資流水等憑據認定。
(三)年齡計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5年1月5日,如“35周歲以下”,指未滿36周歲,在1989年1月6日及以后出生,以此類推。符合條件的退役軍人(含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退出消防員)報考的,年齡放寬3周歲。
(四)畢業(學位)證書及專業。
除明確規定外,考生應憑已取得的畢業(學位)證書報考,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報所學專業名稱。在境內高校畢業的考生,須在資格審查時提交學歷(學位)證書,在國(境)外高校畢業的考生,須在資格審查時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2025年應屆畢業生按即將獲得的最高學歷(學位)及對應專業報考,境內高校2025年應屆畢業生暫未取得招聘條件要求的畢業(學位)證書的,可提供就業推薦表、各學期成績單及其他應聘佐證材料,并最遲于2025年8月31日之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明;境外高校2025年應屆畢業生暫未取得招聘條件要求的畢業(學位)證書的,可提供入學證明、所學專業、課程(含各學期成績單)及相應正規翻譯資料等佐證材料,并最遲于2025年8月31日之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及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如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取消聘用資格。
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級工班、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學歷可分別按照全日制中專、大專、本科學歷(學位)對待。
招聘專業資格條件審查,以畢業證書(參考學位證書或第二學士學位證書,不含輔修專業或輔修學位相關證書)載明的內容為準;按照本公告附件2發布的專業參考目錄進行審查,綜合使用該目錄《說明》中明確的有關規則。
《崗位一覽表》(附件1)中對“專業”有方向要求的,在現場資格審查時,須由畢業院校依據所學專業學科出具相應方向證明或各學期成績單。如教育學類(數學方向),教育學類專業報名考生應為“數學方向”,持有“教育學”專業畢業證考生,須由畢業院校出具其所學專業學科屬于“數學方向”的證明或各學期成績單。若畢業證書已有明確體現,則不需提供相應證明。
(五)特別說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數),如35周歲以下,均含35周歲;2年以上工作經歷,指工作經歷滿2年,以此類推。
本公告涉及的時間節點,除明確約定外,均以本公告發布之日計算。
本公告要求各類職業(執業)資格條件,以證書原件或發證機關提供的佐證材料為準,除明確規定外,須在資格審查時提供。
本公告所指應屆高校畢業生,指參加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5年應屆畢業生(須經省級招辦批準錄取,就讀時將人事及學籍檔案關系轉移到就讀高校)以及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國家統一招生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以及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在報名結束前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可按應屆高校畢業生對待,但已被或曾被錄(聘)用為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除外。
對參加大學生村官、農村教師特崗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參加本次招聘的人員,2023年、2024年畢業的大學生退役軍人,以及退役后一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士兵,可視為應屆高校畢業生,但已被或曾被錄(聘)用為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除外。
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畢業當年參加國家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且于2025年住培合格的(除明確規定外,最遲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住培合格證明),按2025年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經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與對應的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
特別提醒:本次招聘各環節時間安排如有相應調整的,將通過巫山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cqws.gov.cn/)“事業單位招錄欄”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