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三化六體系”建設,有效預防和減少農村道路交通事故,發揮交通勸導作用,確保全鎮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持續穩定。按照區人社局要求,結合《重慶市公益性崗位開發和管理辦法》,我鎮決定充實平原村、石壩村、雙龍村、建設村道路交通安全勸導站交通安全勸導員各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標準,逐級審核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一)招聘崗位
道路交通安全勸導站公益性崗位勸導人員,共4名。
(二)招聘范圍及條件
公益性崗位人員須是法定年齡內遵紀守法、愛崗敬業、品行端正、作風正派、有勞動能力且具備良好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有就業愿望的下列十類人員:
(1)有勞動能力、有就業要求的登記失業離校2年內高校畢業生。
(2)我市戶籍脫貧人口。
(3)我市戶籍登記失業“4050”人員。
(4)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員。
(5)零就業家庭人員。
(6)殘疾人。
(7)刑滿釋放人員。
(8)戒毒康復人員。
(9)去產能企業職工。
(10)退役軍人。
清溪鎮常住人口優先錄用。
人員政審和鑒別工作由涪陵區公安局清溪派出所負責。
三、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5月26日。
2.報名地點。重慶市涪陵區清溪鎮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所。詳細地址:重慶市涪陵區清溪鎮人民政府。
3.報名方式。采取到所在村委會登記的方式。由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提供身份證、戶口簿、2寸近期免冠登記照2張,并由村委會自行下載登記填報《重慶市公益性崗位報名申請表》(附件)1份,申請人帶申請表到清溪鎮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所報名核查。
4.資格審查。主要對招聘人員進行人員類別、年齡、戶籍、違紀違法等資格情況進行嚴格審核。
(二)確定人選
對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經面試考核后,由鎮黨委會研究確定具體擬聘用人員。
(三)公示
對擬聘用人員在涪陵區公眾信息網和清溪鎮人民政府一樓公示欄公示,公示時間為3個工作日。
四、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2024年全鎮共需招錄全日制崗位勸導員4名。經審查合格并被聘用的,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實行一年一簽,期限屆滿,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績效評價、本人意向等,經協商一致可按規定續簽,最長聘期3年。
(二)勞動報酬
2100元/人/月(2100元包含個人社保應繳部分,未包含單位繳納社保部分),根據社平工資實時調整。
五、勸導站的管理和工作要求
(一)加強勸導員管理。由清溪鎮道安辦負責勸導員的日常管理,建立考勤考核制度,不定期對勸導員出勤和工作完成情況進行通報,考核結果作為續聘或解聘的重要參考。
(二)加強勸導員業務培訓。加強對新招錄的勸導員的業務技能培訓,同時,加強對常見交通違法行為發現能力和勸導業務流程的培訓,通過培訓使勸導員熟悉看、查、勸、宣、糾、報、封等各項勸導業務流程。
(三)勸導員作息要求。一級勸導站每天上崗(每天務必保證1名勸導員在崗),包括節假日,每日上崗時間不少于6小時;二級勸導站勸導員逢趕集日和重要節假日、特殊時段上崗,每日上崗時間不少于6小時。具體上崗時間要求以區道安辦規定為準。另二級勸導站在上學期間的每周五和周日兩個下午上崗,并錄入工作日志。春運、兩會等重要時間節點,所有勸導站必須按照安保工作要求全日制上崗,切實保障交通安全勸導工作按要求落實到位。
(四)勸導工作要求。勸導員工作期間,勸導站橫桿保持關閉,對過往車輛按規定進行勸導檢查后放行,錄入勸導日志,不得長時間打開勸導站橫桿,對過往車輛不經勸導直接放行。若車流過大引發堵車,可隨機抽查部分車輛后放行。
(五)建立完善退出機制。鎮道安辦建立和完善勸導員退出機制,對于多次違反勞動紀律、在崗不作為的勸導員要果斷清理,及時補充有責任心的人員上崗。
六、其他
(一)公開招聘過程中發現報名人員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實影響審核結果的,或干擾、影響考察單位客觀公正進行考察的,給予考察不合格結論,一律不予聘用。
(二)本公告最終解釋權歸清溪鎮人民政府。
(三)報名聯系人及電話:
游老師: (023)72714969、139****0080
黃老師: (023)72715871、158****2496
原標題:重慶市涪陵區清溪鎮人民政府關于招聘道路交通安全勸導站公益性崗位人員的公告
原文鏈接:http://www.fl.gov.cn/zwxx_206/bmfw_20221017q/zpxx/zjzp/202405/t20240522_132266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