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2023年江津區機關事業單位遴選25人。更多招考資訊,備考干貨,備考資料,輔導課程,時政資料,歡迎關注今日招聘網教育獲取。
為加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等規定,現面向區外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公開遴選一批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選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遴選方及人數
本次公開遴選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5名,具體遴選單位及崗位詳見附件1。
三、遴選范圍和對象
(一)遴選范圍。
江津區以外的在編在崗公務員或參公人員(不含工勤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含工勤人員)。
(二)報名人員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專業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按規定有最低服務期或原單位約定了最低服務期的,在報名時應已滿最低服務期。
3.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試用期按規定參加考核不定等次的除外),無違法違紀記錄,未受過黨紀政務處分。
4.具備崗位所需的國家規定的職業(執業)資格條件。
5.具有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專業、身體素質及其他條件。
6.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
7.現聘在與遴選崗位相當層次的崗位等級及以上或符合轉崗條件。
(三)以下人員不納入本次遴選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未作出結論的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現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
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含新提拔領導干部的職務試用期);江津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滿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公告中或雙方簽訂的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中約定最低服務期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進入擬錄(聘)用公示環節的人員;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鄉鎮教育(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未滿國家規定或單位約定服務期限或本公告發布之日前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公費師范(醫學)生。
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選)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工作經歷。
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23年4月,按照“對年對月”計算。
(五)年齡計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3年4月21日,如“35周歲以下”,指未滿36周歲,在1987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依次類推。
(六)畢業(學位)證書及專業。
報名人員應憑已取得的畢業(學位)證書報考,并在面試前提交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高校畢業的考生,還須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
專業資格審查參照附件的專業目錄進行。專業資格審查以畢業證書(不含輔修專業或輔修學位相關證書,但包含第二學士學位證書)載明的專業名稱為準。報名人員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報畢業專業。
專業名稱與專業目錄中稱謂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經資格審查單位審核認定,可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七)特別說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條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數),如35周歲以下,均含35周歲;3年以上工作經歷,指工作經歷滿3年;如專技12級以上,均含專技12級,以此類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時間節點,除明確約定外,均以本公告發布之日計算。
本公告要求各類職業(執業)資格條件,以證書原件或發證機關提供的佐證材料為準,除明確規定外,須在資格審查時提供。
本次遴選各環節時間、地點等安排如有調整的,將通過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政府網人力社保局網頁(網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及時公告,請報考人員關注。
四、報名
本次公開遴選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實行誠信報考,遴選方不對報考人員網上填報的信息進行資格審查。報考前,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本公告、《重慶市江津區2023年面向區外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崗位情況一覽表》(附件1)等材料,慎重選擇報考崗位。在遴選過程中,發現報考人員不誠信或填報的個人信息不符合遴選條件的,取消其遴選資格。
1.提交報名申請。公開遴選網上報名時間為2023年4月22日9:00至4月26日18:00。報名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lsbj.cq.gov.cn/)首頁“我要辦”中的“人事考試網上報名”—“區縣委托、社會化服務考試入口(點擊進入)”欄目,點擊“江津區2023年面向區外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進入報名系統,按照規定格式、內容和要求填寫報名信息。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人員應按照要求如實、準確填寫報名信息的各項內容。如因不符合條件或不誠信報考被取消遴選資格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承擔。
2.照片審核。遴選方只審核報考人員上傳的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是否符合報考要求,照片審核通過即視為報名通過(電子照片已上傳但審核未通過的,可在2023年4月27日18:00前進行照片修改,重新等待審核),不對其他網上填報信息進行初審。遴選方將在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凡經審查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報考人員在提交報名信息前,請再次認真核對本人所填信息是否準確,是否符合遴選公告及遴選崗位資格條件,避免誤報。資格審查貫穿遴選工作全過程,在遴選各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遴選崗位資格條件的,取消其報考資格或遴選資格,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3.查詢初審結果。報考人員務必于提交報名信息后1日內登錄報名網站查詢照片審核結果。報考人員應慎重選擇報考崗位,一經初審通過,不能更改報名信息。
4.網上繳費。報考人員須在2023年4月28日18:00前,登錄報名系統繳費確認參考(按財政、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收取)。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5.未達到開考比例的處理。報考人數與遴選人數比例須達到3: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經研究同意,最低可降至2:1;達不到2:1的,相應遞減遴選名額;遴選名額無法遞減的,取消該遴選崗位。因報考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遴選崗位被取消的,按規定向該崗位已繳費的報考人員退還考務費或征得本人同意后將其調劑到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崗位參考。
6.打印報名信息表。繳費成功后,報考人員在報名網站及時打印報名信息表(使用A4紙打印,保證字跡、照片清晰)并妥善保管,以供現場資格復審時使用。
7.打印準考證。網上報名繳費成功的,須在2023年5月9日9:00至5月13日9:00期間,登錄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報考人員需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原件按時到指定的考點參加考試考核。逾期未打印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五、筆試、資格復審及面試
本次遴選考試包括筆試(部分崗位設考)和面試。各崗位具體考試考核項目科目詳見附件1。
(一)筆試。
1.公共科目筆試包含《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滿分150分)和《綜合應用能力》(滿分150分)兩科,筆試大綱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附件7)。各崗位筆試內容詳見附件1,筆試采用閉卷筆答方式。
2.筆試時間暫定為2023年5月13日(星期六),具體時間、考試地點等詳見準考證。